为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方安宁,5月27日上午,碑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恶性抢劫案件。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辖区内社区群众、省市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及华商网、凤凰网等新媒体记者参与旁听。
2014年12月8日中午,被告人李某以欲出售50条香烟为由与被害人潘某联系,诱骗潘某于当日15时许带着钱来到本市碑林区太安街武警陕西省总队后门外的僻静处。二人见面后,被告人李某遂上前抢夺潘某所携带装钱的挎包,并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潘某手腕、胳膊、大腿等处刺伤,后将潘某的挎包及包内24000元人民币抢走并逃离现场。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控辩双方辩论,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碑林法院研究室主任翟全军、本案审判长鲁向阳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及社区群众进行了亲切座谈。座谈中,鲁向阳法官还提醒广大师生和群众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生命与财产安全受到不法分子侵害。
(董宁生 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