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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法院实际 虚心征求意见主动上门落实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     
  发布时间:2014-03-21 08:45:28 打印 字号: | |
  3月11日,受党组书记、院长杨克胜的委托,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军、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健等一行专程赶往市法院征求意见、学习经验、寻求指导,主动上门落实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学习,统一思想,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市法院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批单位,在学教活动中积累、创新了许多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受到肯定,亦值得借鉴。在座谈中,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希望并欢迎基层法院前来交流与沟通。作为上级法院有责任、有义务帮助、指导下级法院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市法院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此项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市、区法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选择一个基层法院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深入一线指导开展工作;二是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确保所有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成果的宣传,对开展第二批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整改措施、制度成果在基层落地生根;四是要继续保留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借鉴运用第一批活动经验,采取主动检查、情况通报 、工作交流和会议推进等形式,加强对第二批活动的督促指导。

   通过此次走访座谈,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得到了许多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相信在上级党委和法院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我院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会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不走弯路,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