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我院在我院十八楼大法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各新闻媒体记者以及200余名被害群众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
2001年12月6日,被告人郑某与西北某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将该公司长安基地建成主要从事旅游休闲的场所,命名为“翠华山庄”。2003年1月起,被告人郑某开始以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翠华山庄贵宾消费卡”的方法募集资金。截止2007年11月,共向5104人次销售消费卡,累计金额1.02亿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共有1831人报案,金额达5837万余元。除了部分用于支付消费奖励和退还本金外,其余全部被郑某用于各种投资、经营和还账活动。经审计,投资等费用共计支出6414万余元无法收回,其余3816万余元去向不明。
由于此案涉及被害群众多、社会影响颇大,且被害群众多为中老年人,我院特针对此案开庭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克胜亲自担任庭审现场总指挥,并积极联络区信访局、区卫生局、张家村街道办、交警碑林大队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庭当日维稳工作。法庭辩论中,被告人郑某的辩解一度激怒现场被害群众,由于有充分的应急预案,经法官与现场工作人员多方安抚,庭审最终得以顺利进行。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