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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官首次着新式法袍开庭审案
  发布时间:2014-02-28 11:38:11 打印 字号: | |
  1月28日上午,我院刑事审判庭在碑林区看守所简易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杜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庭审中,办案法官开全院之先河,首次身着新式法袍主持庭审,使现场公诉人、被告人及旁听群众眼前一亮。

  据悉,我院为了规范法官庭审着装,彰显国家法律尊严,近期特别为全院法官定制了新式法袍。与旧式法袍相比,新式法袍在衣领、袖口处增加了对称的金色麦穗状图案,并于左胸前增加了一枚红色的天平法徽,四颗塑有法徽的领扣象征审判权由四级人民法院行使,也象征着人民法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精神内涵,法官穿着新式法袍主持庭审,更加有利于彰显法庭上的庄严肃穆,对提升司法权威有着相当大的积极作用,并使法院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