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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省法院授予 “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1-08 11:36: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政务工作进行了表彰,我院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获得此项表彰的基层法院。

  我院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督查督办工作中,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主任亲自抓的工作模式。人大代表建议和督办案件交办后,由工作人员及时将办理工作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并通过实行层级负责制,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我院还将此项工作与“争先创优”、“ 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对交办的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规范进行,认真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工作不落实不撒手、代表不满意不撒手,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

  注重与代表的联络沟通,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让代表更好更全面地了解法院办案程序,理解、支持法院工作,我院采取多种沟通渠道,注重与代表的联络工作,如采取电话沟通、书面沟通、上门走访、邀请座谈等联络形式与代表进行深入沟通,及时征求代表意见。另外,我院还把人大监督作为法院发展的组织保障,自觉就法院的重大、敏感案件向人大汇报,通过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召开座谈会、旁听各类案件审理、参加重大案件的执行等活动。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加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