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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法院尽心为民讨公道 劳动者送锦旗深表感谢
  发布时间:2013-12-31 10:00:45 打印 字号: | |
  “真是太谢谢吉法官了,不是您不辞辛苦的调查取证,尽心尽力审理案件,我多年的工伤补助金就拿不到了。”12月12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高某亲手向将一面写有“亲临为民讨公道,依法判决感民心”的锦旗送到了碑林法院吉踵华法官手里,连声道谢。

  原告高某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被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高某出院后,被告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一直没有为其解决相关工伤待遇问题,高某不服仲裁委的裁决遂诉至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原告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及是否应支付相应工资争议较大,而原告之前所做的劳动能力鉴定中也没有对停工留薪期做出明确鉴定结论。针对此种情况,该案主审法官吉踵华及合议庭经多次合议,同意对原告的停工留薪期进行补充鉴定。后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对原告工伤停工留薪期鉴定为七个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为高某追回工伤待遇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79687.3元。

  宣判后,高某对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表示满意,并对主审法官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