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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遗产 兄弟姐妹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3-11-01 14:48:38 打印 字号: | |
  母亲去世才半年,子女们就因遗产问题对簿公堂。10月25日,我院将法庭搬进了本市碑林区鸿雁社区,现场开庭审理了尚某等五姐妹诉尚某某等两兄弟继承一案,邀请社区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参与旁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尚某等五人与被告尚某某等两人系亲兄弟姐妹,其父亲于1994年去世,母亲于2013年4月去世,留有碑林区东关某小区的4套房产,共计202平方米。原告认为,这4套房产七个子女均有继承权,但被告长期侵占其中2套房产,拒不依法分割,因此将被告诉至法院。而两被告认为,父母在世时已对4套房产进行了处理,将其中2套给两个儿子一人一套,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父母遗产进行分割。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全然不顾兄弟姐妹之情,争论激烈,互不相让。对此,主审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法官语重心长的说,父母离世,子女们更应该以亲情为重,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不要因为财产而割裂了亲情。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同意进行庭外调解。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群众们纷纷表示,今天的庭审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既了解了有关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常识,又感受到了亲情的重要,受益匪浅。对于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大家更是交口称赞,并表示,希望法院能多选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来社区开庭,让社区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学到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共同创建和谐社区。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