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院法官被聘为“西安市台湾同胞法律服务团”成员
  发布时间:2013-11-01 14:47:09 打印 字号: | |
  10月18日上午,西安市委举行“西安市台湾同胞法律服务团”启动仪式,现场聘任西安市公、检、法、司等部门的14名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团。其中,我院刘淑芳法官被聘为该法律服务团成员。

 近年来,随着台胞来西安投资考察、探亲访友、观光旅游、各项交流人数的不断增加,涉台涉法的各类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台胞投诉时有发生。西安市台湾同胞法律服务团的设立,将有利于在西安的台胞处理各类涉及法律的问题,指导台胞办理有关涉台法律事务及协助指导台胞处理法律问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