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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17名党员干部获“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7-01 09:30:32 打印 字号: | |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6月26日,碑林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召开全区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我院政工科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张娜等17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一年来,我院在碑林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党支部和爱岗敬业、敢于创新、无私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受到了全区领导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