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2013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我院对近期受理的一批毒品案件共8案8人进行集中审理并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和张某分别因犯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40000元;其余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非法运输毒品,“80后”女子一审获刑十三年
2012年11月9日上午,被告人马某乘飞机至四川省成都市,从一男子手中以12500元的价格购买一批冰毒,并于当日乘飞机将毒品带回西安,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内被守候在此的民警当场抓获,现场从其随身携带的白色挎包抽纸袋内查获塑料袋包装的冰毒48.72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唯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当庭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替人购毒两克多,一审获刑三年整
2012年10月中下旬,被告人花某受朋友牛某委托,接受牛某的钱款,三次帮其购买毒品海洛因,累计2.67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花某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多次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毒品犯罪数量也有所增加,且毒品种类日渐繁多,冰毒、麻古、“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在毒品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日益提升,同时,吸、贩毒人员日趋低龄化。针对这些问题,我院此次对毒品案件集中审理并公开宣判,旨在重拳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大力加强对禁毒知识的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辨别能力,斩断毒品的为祸之源。我院法官也特别提醒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珍爱生命,拒绝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