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我院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海峰主持,我院全体干警及聘用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和中共碑林区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克胜做了重要讲话。杨院长指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全院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对照文件要求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杜绝活动开展流于形式、敷衍了事。二是要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与狠抓工作纪律结合起来,通过部门自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解决迟到早退、无故脱岗和工作态度冷横硬推等现象,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三是要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改进审判作风结合起来,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纪律,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审理好、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久拖不决等现象发生。要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干警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工作中的“慵、懒、散、慢、软、奢”,打造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洁型的法官队伍。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尽快落实会议精神,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团结奋进、求实创新,切实将会议要求落到实处,力争新的一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