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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审结首例小额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3-01-28 10:31:31 打印 字号: | |
  1月24日,我院首例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判决诞生。

  一万元欠款,去了两趟法院,三十分钟开庭,当庭领到生效判决。原告张某拿着新鲜出炉的判决书,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原本以为打官司要个三、五月,没想到半天时间就解决了,而且还是一审终审”,张某激动地说。而这样的效率,正来源于“小额诉讼”。

  原告张某诉称,2012年7月18日,被告付某向其借款两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同年8月11日,被告向其还款一万元,尚欠一万元未还,双方为此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了案件事实,认为该案属于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案件,遂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并送达了《小额诉讼须知》,且向双方释明了小额诉讼程序及相关细节。经双方当事人确认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后,于1月24日组织了开庭审理,并成功审结。

  据悉,我院结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省高院1月15日下发的关于我省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标的金额、案件范围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积极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结以往审理小额案件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小额诉讼方便快捷的特点,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此次庭审亦标志着小额诉讼程序顺利从法律规定走向审判实践。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