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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法院举行“一村(社区)一法官”
  发布时间:2012-11-07 17:33:48 打印 字号: | |
  11月7日上午,我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暨驻社区“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在该区柏树林街道办事处下马陵社区隆重举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西岭,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冯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常青以及区人大、政协,柏树林街办相关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我院党组成员及部分干警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涛主持,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克胜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各驻社区法官要沉下身子、放下架子,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西岭,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冯亮分别在启动仪式上讲话,对我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望。驻社区法官代表车乐和下马陵社区主任王东就如何开展此项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据悉,为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我院在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内8个街道办事处成立“法律服务组”,在103个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各驻社区法官每月要固定时间驻村(社区)开展工作1至2天,现场解决群众纠纷矛盾,解答群众法律难题。此次启动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我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启动。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