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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情化矛盾 老人最终得赡养
  发布时间:2012-06-19 17:48:06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受理了一起魏某诉王某等四人赡养费案件。在主审法官的说服教育下,被告王某等四人最终自愿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并当庭支付赡养费,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魏老太太现年77岁,是某公司退休职工,生育四子,即被告王某等四人,且均已成家。近年来,魏老太太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而四个儿子却相互推诿,无人赡养。无奈之下,魏老太太将四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

  案件受理后,我院老年人维权合议庭法官郭玉萍考虑到原、被告的亲情关系,立即传唤,组织开庭调解,并以自己的亲身体验感化当事人,对四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四被告每月各自支付赡养费200元,每半个月探视老人一次,并当庭支付老人2012年6月至8月的赡养费2400元。魏老太太拿着儿子给的赡养费后,含泪感谢了郭玉萍法官,谢谢她解决了自己的心头大事。而魏老太太的四个儿子也表示今后愿按老人意愿尽赡养义务。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