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法院系统首批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之一,我院在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同时,还承担了陕西省法学会201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量刑规范化问题研究》。该课题结项后,我院进一步推进成果转化工作,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工作,现已取得显著成效。
由该课题报告改写的法学论文、调研报告多次获得奖项并发表,其中论文《量刑规范化问题研究——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为例》发表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1年第6期;论文《量刑规范化问题研究——以全国首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为例》荣获第二届全国部分城区法院法官论坛一等奖;调研报告《量刑规范化问题研究》被西安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
此外,由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的司法实践举措之一——《西安市碑林区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的暂行办法》已于2012年5月14日实施,并于5月31日在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举行了隆重的启动仪式。陕西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碑林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碑林区法院、碑林区检察院、公安碑林分局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仪式并讲话。长期以来,刑事诉讼工作中对被告人主观态度的考量一直偏重于“认罪”态度,即被告人是否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此次出台的《西安市碑林区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的暂行办法》,则是通过被告人在押期间的表现,对被告人在案发后是否愿意积极悔改、重新做人的“悔罪”态度进行考量。该制度对于客观衡量被告人主观恶性程度,充实量刑规范化制度,实现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暂行办法》也为在押人员提供了新的从轻机会,有助于促使在押人员严格遵守监规,努力学习,积极改造世界观与人生观,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归社会。
据悉,该课题研究成果的其他转化工作正在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