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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官爱心救助残疾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1-12-06 14:09:27 打印 字号: | |
  11月29日,我院王建法官冒雨来到本市未央区谭家乡团结村,看望案件当事人徐某。王健法官的热情关怀深深感动了徐某,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河南来西安务工的徐某在一次事故中从空中坠下,导致腰椎以下截瘫,诉请法院要求有关个人和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该案承办法官王健通过徐某的代理人了解到,徐某的妻子已离家出走,12岁的孩子为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已辍学在家,现依靠徐某兄长的救助生活。近日,徐某来西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暂住在本市未央区谭家乡团结村。得知这些情况后,王健法官就积极准备着探望徐某,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11月29日一早,王健法官和书记员来到徐某暂住的地方,屋内狭小灰暗,弥漫着因大小便失禁而产生的刺鼻气味。面对这些,王健法官并没有嫌弃,一进门就坐在徐某的床边,和他亲切的拉起了家常。交谈中,王健法官建议徐某将自己的困难写成书面材料,积极求助于媒体和社会,以便为其解决部分医疗费用。最后王法官还将自己的十余件衣物和500元现金交到徐某手中,并鼓励他不要对生活灰心,振作起来,积极面对。徐某被王健法官的贴心关怀深深打动,他说,王法官的关心和行动使他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有这样一心为老百姓着想的好法官,他坚信自己的案件一定能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

  王健法官的爱心行动不仅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也使“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充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