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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我院进社区开庭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8-25 09:59:09 打印 字号: | |
  8月19日上午,我院在碑林区太白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吸引了不少社区群众前来旁听。

  原告吴某诉被告郭某交通事故赔偿一案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而诉至我院。考虑到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日常生活中较为普遍,老百姓对此也较为关注,因此,我院特将法庭搬进社区,公开审理,以便社区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对旁听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次的庭审活动,审的是老百姓身边的事,他们感兴趣,能听懂。通过这次现场开庭和答疑解惑,他们对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法律常识有了基本了解,对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希望法院能够经常举办这样的活动,让大家通过旁听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近年来,我院对普法宣传工作一直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具体做法是:一是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人民群众旁听。二是组织政法院校的学生观摩庭审活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三是选择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进社区公开开庭审理,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惑。通过宣传,全力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