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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六项措施确保“万名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1-08-11 09:48:04 打印 字号: | |
  为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落实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今年以来,我院积极开展“万名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并出台六项具体措施,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走访“四个”对象。该院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负责对本辖区内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院的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进行面对面走访,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开展“两项”活动。积极开展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建议活动,要求每位审判一线法官确定3件以上典型案件(重点是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深入到社区、村组、企业、学校、军营和案发地,公开审理或执行,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听取对案件审理、执行的意见或建议,了解案件当事人思想动态、家庭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状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三是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我院要求各部门根据“五进”活动的包片区域划分,分期分批深入社区、村组、厂矿、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走访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征询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沟通民心。

  四是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我院针对下岗失业和低收入贫困家庭、病残家庭、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受害人及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以助困、助学、助残等为内容的帮扶工作。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和每一个部门通过走访,至少确定一个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是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我院要求各业务庭通过走访,深入了解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及时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社会管理方面的其他问题,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创新了社会管理,促进了社会进步。

  六是实行院级领导约见当事人制度。我院制定了《院级领导约见当事人制度》,对投诉多、标的大,易发生风险的案件当事人,由院级领导亲自约见谈话,谈话的内容包括对案件的认识,办案法官的办案作风等内容。通过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呼声,有效预防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