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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喜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发布时间:2011-07-01 11:00:41 打印 字号: | |
  “七一”前夕,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我院被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法院党建工作,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全国模范法院”为新的奋斗目标,健全党建工作机制,措施扎实,成效显著,曾先后被评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并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同时,我院还是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最高人民法院“调研基地”、“行政审判联系点”和“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试点单位”,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单位,立案工作已通过“全国法院文明模范立案窗口”初审,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兰州军区联合授予西北地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我院少年法庭一直是全国先进集体,也是国家、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院也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法院,连续九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工作先进法院,并在2010年首次评比中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法院。涌现出吕艾玲、杨妮娜、潘荣、靳凤玲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一、增强向心力、凝聚力,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

  我院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开拓进取意识强,作风深入民主,凝聚力强,威信高。院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意见》和王胜俊院长有关讲话精神,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党风党纪和工作的考核,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院党建工作连年被上级评为先进,党组书记、院长贾喜恩数次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院领导班子非常注重自身建设,突出一个“严”字,狠抓一个“实”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党组成员提出“向我看齐”的口号,“抓纪律、严管理、强作风”,“用诚心对待工作,用爱心对待同事,用善心对待当事人”。领导班子狠抓规范化管理和规范化执法,强化内外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将科学的管理理念和严明的纪律约束机制融入到日常各项工作之中,使全院上下呈现出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勃勃生机,保证队伍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打造一流的法院队伍。

  我院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我院不遗余力地倡导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广大法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与兴趣爱好、职业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提高自身能力结合起来,与自身人格完善结合起来,实现自我超越。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出台一系列旨在强化队伍建设举措的基础上,坚持抓政治学习,用先进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思想教育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坚持抓业务学习,更新法律知识,强化技能训练。

  我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定期邀请专家教授来院举办讲座,在新的审判大楼专门开辟法官书屋,成立了青年法官研究会、法官读书会,定期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办有《碑林行政审判》杂志,每年都在经费紧张的条件下编辑印刷《法官心语》、《法官论文选》、《悦读》等书籍,近4年来已编印11本。

  由于不懈努力,目前,一个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氛围正在我院形成,学风、正气主导着整个法院,一种无形的法治文化在法院内部悄然兴起与形成。此外,西安交通大学等12所高校将我院作为法律本科生的实习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将我院作为法律研究生的实训基地,西北大学聘请我院19名法官为其法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三、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我院立足于审判“第一要务”,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成绩突出。

  在审判工作中,法官们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感知群众的需求,以提升“两率一度”为切入点,以实施“阳光司法”为推手,将司法活动最大限度地置于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推行“阳光立案”,以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赢得民心。

  实施“阳光立案”,通过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等方式将立案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收费标准和诉讼风险等内容向群众公开;建立诉讼指导制度,专设导诉员,接待来访,指导诉讼;设立24小时热线咨询电话,推行“双休日及节假日立案值班制度”,实现全年365天无休息立案。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采取先予执行、庭前调解、就地开庭等举措,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仅2010年就缓、减、免诉讼费136.7万元。对弱势群体的案件,尤其是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做到“三快”,即快立、快审、快执,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二)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推行“阳光审判”,全力参与平安创建。

  结合“巡回开庭”,我院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在辖区内的每个社区均设立了法官工作联系岗位牌,公布法官照片、联系电话及服务承诺;为每位法官配备了进社区的《工作日志》和《回执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有检查、有反馈。同时,还在重点社区设立了“诉前纠纷司法调解室”。这些举措对维护社区平安、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开展审判“五进”活动,通过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诉调的有效对接,通过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在辖区内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将大量的社会矛盾解决在了诉前,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也为社会管理创新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四、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两项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院以持续增强人民法院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司法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为目的,在营造创先争优活动良好氛围的同时,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院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和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六个不准”,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倡导司法礼仪,注重工作细节,坚持规范司法,杜绝庭审行为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作风不严谨等问题。进一步将司法良知教育活动推向深入,使广大干警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为大局服务,忠诚为人民司法。

  2009年,我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将15种司法“不作为”纳入法官良知教育和反腐倡廉建设内容,2010年又推出“约见当事人谈话”等制度,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真正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

五、注重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做表率。

  我院历来注重加强党建工作,早在1994年,就成立了院机关党委,2003年,又在区委的支持下,专设了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建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有组织机构管理、组织发展工作制度,机关党建目标管理细则、党籍管理制度、党费缴纳工作管理制度、“党员三会一课”制度等,特别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形成一套完整的流程。

  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岗位竞赛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庭”、“党员模范岗”,激励党员立足本职、争当模范,涌现出一大批“办案标兵”、“岗位能手”、“文明窗口”“优秀书记员”、“警务文明执法标兵”等等。由于广大党员群众观念强,司法行为文明规范,人民群众的反映好,满意度高,在各项考核和评比中,受到表彰奖励的几乎都是各个岗位上的党员,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2011年2月1日,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等领导陪同下,专程来到我院看望慰问干警。在听取了院长贾喜恩关于我院工作汇报后,赵书记对我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文化建设等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不负众望,以党建为龙头,统领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促进各项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