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焦点图
我院开展3.15法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16 11:12:02 打印 字号: | |
  2011年3月15日,我院举办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在活动当天我院数名法官来到该区红星美凯龙广场,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我院民三庭法官们十余人,向过往的行人发放《消费指导手册》的材料,宣传在日常消费中容易出现的侵害大众权益的问题以及相关的解决办法,并且还展开了义务的法律咨询活动,让群众了解了作为一名消费者时享有哪些权利和在权利遭到侵害应以何种方法进行维权。在听取法院宣传后,现场群众均表示以往只关心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对服务这块不怎么看重,维权意识也不高。这次的法院宣传让他们学到新的知识,对在以后的消费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大有帮助。宣传活动中,法官们还就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此次公益活动,是我院一系列走向社会、深入社区,提供义务的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同时展开相关调研的活动之一。该活动旨在能够更具体的掌握大众对于法律知识与帮助的需求情况,更好的以我们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服务。

  法律宣传不仅是一个法律人在实践中应用自己专业知识,提高自身实务能力的平台,同时更是一项公益事业,是法律人本着自身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截至上午11时,我院共发出宣传材料24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7件次,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人次。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