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碑林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级以上部分领导干部以及学校、企业、社区等行业在内的共131名代表,在我院分别旁听了一起贪污案和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审理。这是我院迁入新址后,开展的首个“法院开放日”活动。
被告人余某时任西安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骗取手段,将公司四十八万元公款据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该案在法院十八楼大法庭进行了公开审理。最后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做出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又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核对身份,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这些平日里只有在影视剧中才能看到的内容,如今真实地呈现在眼前,让我对法院的认识加深了不少,也增加了对法官工作的了解和敬佩。”在参与旁听的人员中,西安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张姓职工说,法官们严谨的工作作风,特别是在庭审中突出量刑程序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原告陕西德鑫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向阳精炼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在二十四法庭进行审理。庭审结束后,每位旁听人员都领到一张“征询公民代表意见表”,用以征求大家对裁判结果、庭审作风以及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除了旁听上述两起案件外,各位代表还参观了该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图书阅览室,立案大厅等场所,亲身感受了法官们的工作环境。碑林区文艺路街办社区代表折亚平表示,“法院开放日”活动给大家提供了一次非常好的社会实践机会,能使人民群众更多地接触和了解法院,通过这样的活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希望此类活动能够更广泛地开展。
今后,碑林法院仍将继续择机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并结合“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三官一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五进”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努力提升“二率一度”,为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