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经严格考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推选我院为最高人民法院调研基地,全省基层法院仅此一家。
我院是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并一以贯之地将其摆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按照“兴学习提素质,抓调研促审判”的思路,在全院形成了“人人动笔、事事调研、数量上规模、质量出精品”的群体大调研格局,调研成果数量多,质量好,获奖面大,有力地提升了审判质量、管理层次和队伍素质。截至2009年,我院已连续11年荣获陕西省法院系统和西安市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5次被碑林区委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近三年,我院法官们撰写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案例评析等有53篇76次在全国、省、市学术研讨会及征文活动中获奖,并发表在《中国审判》、《法官之窗》、《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报》、《西部法学》、《陕西政法天地》、《三秦审判》、《西安审判》、《参阅案例》等刊物上。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就设立在我院。2009年3月,陕西省基层法院首个有正式编制的研究室亦在我院成立。目前,我院已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干警84名(含硕士2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干警已占到全院总人数的53%。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等11所高校将该院作为教学实践基地,并聘请我院领导和资深法官担任客座教授,走上讲台为学生们授课,受到普遍欢迎。
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调研成果的及时转化,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并指导审判工作更好更快地完成。近年来,我院先后审理了全国首例观众状告电视台滥插广告收视权纠纷案,全国首例父母对子女探视权纠纷案,全国首例手术钳子遗腹中医疗事故赔偿案,全国首例销售啤酒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全国首例教授职称评定纠纷案,全国首例以公告死亡为依据要求公安机关行政赔偿案,等等。这些典型案例,有的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成为全国法院审理同类案件的样板;有的经各种媒体广为传播,成为以案普法的典范。
去年,我院成功申报了陕西省法学会2009年度研究课题中“量刑规范化问题研究”的研究课题,课题主持人由党组书记、院长贾喜恩担任,此举打破了我院自1955年建院以来从未承担过课题研究的局面。
2010年9月,我院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全国部分城区法院法官论坛,来自全国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2家法院的100多名代表参加。
2010年9月28日,我院举行了新审判综合大楼落成典礼。新审判综合大楼的使用,极大改善了人民群众诉讼环境和法院的办公、办案条件,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好调研工作,树立公正文明司法形象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物质保障。
省高院认为,作为全国优秀法院的碑林区人民法院,既是全国首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单位,又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行政审判联系点”和“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试点单位”。在调研工作方面,该院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调研力量强大,已完全具备了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调研基地的条件,故推选我院为最高人民法院调研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