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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推选为全国涉军维权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0-10-26 21:04:37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被推选为全国涉军维权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仅有两家入选。

  2000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区各级党委关于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相关指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己任,注重化解纠纷矛盾,扎实有效地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做了大量涉军维权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地审理和执行了一大批涉军案件,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司法保障。

  我院自2000年以来共审理涉及部队院所、军人军属案件338件,案件类型囊括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患纠纷、房产侵权、名誉侵权等。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受案数量的46%、医患纠纷占受案数量的12%、商品房买卖案件占受案数量的8%,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占受案数量的14%,其他各类案件占受案数量的20%。

  我院在办理涉军案件时坚持依法维权,实现“两个结合”:一是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认真执行党的关于尊重优待军人、拥军优属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把严肃执法与支持国防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涉军民事案件的特点,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